《电子烟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 “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”。烟草部门执法检查中发现,部分未获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非法生产企业为利所趋、铤而走险,非法生产、销售披着“奶茶杯”“可乐罐”等“马甲”的非国标果味电子烟。该类非法伪劣商品不仅添加成分复杂、产品质量堪忧、安全隐患突出,且包装设计具有隐蔽性、欺骗性,外形类似儿童玩具、新潮饮料或炫酷食品,对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具有较强吸引力和诱导性,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。请广大市民、消费者要高度警惕这类“奶茶杯”“可乐罐”等非法电子烟,千万别碰。烟草部门将会继续联合公安、市监等执法部门,依法严厉打击制售“奶茶杯”“可乐罐”等非法电子烟行为。如发现制售“奶茶杯”“可乐罐”等非国标电子烟的违法行为,请广大市民、消费者拨打举报电话:0777-2837792(全市)、0777-6528996(灵山)、0777-8319360(浦北)进行举报,烟草部门将组织人员进行查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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